關于第24881456號“小橙獅”長沙商標注冊無效宣告請求裁定書
申請人不服我局商評字[2021]第0000213924號《關于第24881456號“小橙獅”商標無效宣告請求裁定書》,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作出(2021)京73行初字第19676號行政判決書,被申請人不服上述判決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作出(2023)京行終6228號判決書,判決撤銷被訴裁定,并責令我局重新作出裁定。該判決已發(fā)生法律效力。我局依法重新組成合議組進行了審理。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判決認為,本案中,根據(jù)無右公司提交的證據(jù),遲到時光公司于2016年至2018年在第14.16.32.38.43類商品或服務上共計申請了100余枚商標,其中包括與他人“Kakao Friends”品牌卡通形象相近的圖形商標、與《Line Town》動畫卡通形象相近的圖形商標、虎牌商標相近的圖形商標、與他人知名作品《Enrich Your Life》名稱相同的“Enrich Your Life”商標等,遲到時光公司名下包含多枚與他人知名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遲到時光公司提交的使用證據(jù)或未顯示形成時間,或并非訴爭商標的實際使用證據(jù),遲到時光公司提交的在案證據(jù)不足以證明其對訴爭商標進行了持續(xù)長時間、大范圍的使用,結合其注冊多件與他人具有較強顯著性或較高知名度商標相同或近似商標的事實,訴爭商標的注冊構成2013年商標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所指“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注冊”的情形,遲到時光公司的相關上訴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
根據(jù)法院判決,我局認為,爭議商標的申請注冊已構成2013年《商標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所指“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注冊”的情形。申請人其他申請理由缺乏事實依據(jù),我局不予支持。
依照(2013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201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十四條第三款和第四十六條的規(guī)定,我局裁定如下:
爭議長沙商標注冊予以無效宣告。
當事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起訴,并在向法院遞交起訴狀的同時或者至遲十五日內將該起訴狀副本抄送或者另行書面告知我局。